滬工外院〔2018〕1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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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成立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及幹部聘任的決定
各院系⛽️、各部門👩❤️👨:
根據意昂注册發展需要🏸,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並報董事會批準👩🏻✈️,決定在原文法系的基礎上,成立新媒體與文法學院💇🏼♀️,同時撤銷原文法系建製。
聘任陳小明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院長;
聘任張虹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副院長(分管學院教學工作);
聘任唐池珍同誌擔任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副院長(分管學院行政❗️、學生工作)。
原文法系班子成員的系內職務同時免除♎️。
以上決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💗,人員任期自2018年4月—2020年6月🚕。
附件:意昂平台新媒體與文法學院公章印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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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7日
附件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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