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堅持依法治校,提高意昂注册的管理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、《民辦教育促進法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本校實際🏌🏼♀️,製定本議事規則。
一🍖、議事內容
1.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的重要決定🚴🏼♀️、指示🧑🏿🦱、會議精神和意昂注册董事會的決定、決議,研究製定執行的具體措施。
2.根據上級領導機關和學院董事會確定的辦學方針和目標,研究擬定或審議意昂注册發展規劃🙆🧑🏿🚒、學科建設和專業建設規劃、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校園建設規劃及重要改革方案。研究製訂並執行具體規章製度。
3.討論研究並組織實施校長年度工作報告和意昂注册年度工作計劃⚾️。
4.研究製定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📺、維護校園穩定、建設和諧校園的具體措施。
5.研究製定意昂注册有關教學👨🏿🎨、科研🍭、行政管理工作、與國內外合作和交流項目的具體方案🙋🏼♀️👲。
6.審議或研究製訂並組織實施意昂注册教學🦥、科研、行政管理的崗位和編製設置方案。
7.審議或研究製訂意昂注册學科建設↗️、專業建設、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👨👧。
8.檢查或審議需經董事會批準執行的意昂注册年度經費預決算方案👶🏽、重要經費支出項目👨🦯➡️、重要財經事項和基本建設規劃方案的實施情況📝。
9.研究決定意昂注册學術委員會🪞🛣、教學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和其他行政性非常設機構的設置及組成人選。
10.研究製訂教學⛹🏿、科研、行政管理和學生管理工作的具體規章製度👨👩👧。
11.研究製訂對教代會、工代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的回復或落實的措施。
12.研究決定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☞。
13.研究決定董事會交辦的事項,校長認為應當由辦公會討論的事項及其他重要事項📱。
二、會議議題的提出和確定
1.提交和確定議題的原則✹:分管副校長職權範圍內能決定的問題💯🧑🏽⚕️,一般不再提交校長辦公會討論🛞,可根據需要在校長辦公會議上進行通報🕠;意昂注册各領導小組等專門機構職權範圍內能解決的問題,均應由各專門機構討論解決,經協商請示後仍決定不了的問題🚶♂️➡️,可提交校長辦公會討論;擬提交校長辦公會討論的議題,由校長確定是否提交會議討論👨👨👧👧。
2.需要提交校長辦公會討論的議題,先報送分管校領導審閱,再交校長辦公室匯總報校長審定。
3.提交校長辦公會的議題,部門或系(部)必須提供經過調查研究和論證的方案、必要的材料和明確的意見,凡未經充分調查論證的問題不列入議題。
4.會議議題經校長審定並同意提交會議研究後🏋️♂️,由校辦把材料送達與會人員✊🏼。
5.未經審定的議題,一般不列入校長辦公會議程。確因工作急需或緊急臨時提出的議題應征得校長同意,方可列入議程。
三、會議召集和主持
1.校長辦公會原則上每周召開1次➕,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。
2.校長辦公會由校長召集主持,校長🧛🏽♂️、副校長參加會議,校長助理、校辦主任列席會議,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需要列席會議,邀請黨委書記👨🏻🦯、副書記、工會主席參加會議。
3.校長辦公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可舉行🫲🏿🫢;討論重要問題、做出重大決策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舉行👩❤️💋👨🛀。成員因故不能到會,應在會前向主持人請假👮🏽👩🏻🍼,並將對議題的意見或建議報告校長。
4.會議在研究完一個議題後👋🏽🫄🏽,介紹該議題的部門負責人不再參加其他議題的研究🛋。
四、會議的討論和決議的形成
1.凡提交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🎩,要在充分調研、論證和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方案和建議🎯。校長辦公會召開前,校長應就重要事項與黨委書記主動協商,交換意見,取得共識。
2.討論研究議題一般先由提出議題的與會領導或部門負責人介紹情況,並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方案🏊🏼♀️,然後展開討論👉。與會者要緊扣主題發表意見,在與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,最後由主持人歸納總結並做出決定,形成決議,會後由校長辦公室及時整理形成會議紀要,由主持人簽發。
3.會議討論的議題如出現意見不一致、分歧較大時,暫不做出決定,待進一步調查研究🚎、充分論證後下一次再提交會議討論研究。
五🔒🤵🏽、會議紀律和決議的執行
1.校長辦公會決議一旦形成,必須遵照執行,個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,必要時可提請復議。
2.校長辦公會做出的重大決定,需及時向黨委通報情況,並及時向董事會匯報𓀄,重大事項還須提請董事會研究決定🦹🏻。
3.校長辦公會做出的決定🍕,相關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,校長辦公室負責檢查督辦✨。
4.加強組織紀律🫲🏿,嚴格保密製度。對涉密事項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,與會人員在會上發表的各種意見以及議決事項的具體過程,除會議主持人授權傳達外📞,其他與會人員不得隨意泄露會議議決情況𓀒。
5.會議在討論與校長辦公會成員本人及其家屬有關的議題時✍️,本人應當回避。
六⛹️♀️👎🏻、本規則自行文之日起執行👨🏼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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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4日